秦皇岛开发区2017-2018年度采暖费收费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收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开始时间:2017年10月5日
二、收费方式:
(一)营业窗口收费
1.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动力有限公司嵩山路业务大厅;
收费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节假日不休息;
2.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动力有限公司东区北京中道业务大厅(开发区东区);
收费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不休息。
(二)银行网点收费
1.时间:银行网点收费自2017年10月5日起至2017年11月4日止。上午9:00至下午16:30,节假日不休息。
2.地址:
①秦皇岛银行森林逸城支行营业厅(河北大街西段森林逸城小区正门西侧);
②秦皇岛银行秦海路支行营业厅(河北大街汤河桥西市质监局对面);
③秦皇岛银行长江科技支行营业厅(开发区祁连山南路巴厘岛酒店一层);
④秦皇岛银行长江道支行营业厅(开发区大秦世家西侧长江中道92号);
⑤秦皇岛银行锦江苑支行(开发区祁连山南路140-142号);
⑥秦皇岛银行山海关开发区支行(山海关开发区船厂路14号香梅酒店一楼)。
(三)微信收费:
关注微信公众号“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动力有限公司”,按操作提示先完成“客户绑定”,再进行缴费操作。
(四)网上收费:
登陆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动力有限公司网站www.qhddlgs.com,进入“在线服务—网上缴费”,按提示完成缴费操作。
三、注意事项:
1.居民用户缴纳采暖费优惠5%的政策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4日(含11月 4日)。
2.用户必须持用户信息卡办理用热缴费、用热查询等相关业务。
3.由于采暖费按整个采暖期计取,因此采暖期内禁止分阶段采暖,本采暖期需要采暖的用户请在采暖期开始前缴纳采暖费。
4.凡在银行收费网点、网上及微信缴费时均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如缴费用户需要开具采暖费发票请到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动力有限公司业务大厅缴费。
5.今冬不采暖的用户(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师住宅除外)无需办理报停手续,不缴纳采暖费即可,并且请各用户自行做好防冻保温措施。
6.我公司将在用户缴费后48小时内开启用户室外阀门,各用户在缴纳采暖费前必须保证自家内部采暖设施完好,符合采暖要求,并且请各用户留意我公司的打压注水通知,以免发生漏水事故。
收费咨询电话:8388199(东区 5080797)